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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论坛在海口召开-雷速体育官方

时间:2022-06-09 15:44

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要求,“要继续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贯彻落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浩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第二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论坛”在海口召开。图片1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光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在开幕式发表致辞演讲。会议由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淳主持。图片2

胡光辉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当务之急是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由贸易港法规三大法规制定权,大力推进地方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自贸港实际相契合的法律法规体系。下一步立法工作将聚焦改革开放重点领域,围绕“五大自由便利 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以法治保障重大政策高效落实,形成制度性成果;聚焦封关运作,围绕减税制改革这一重点,实现“一线”放开不洞开,“二线”管住不管死;聚焦产业发展,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形成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统筹保障的规则体系;聚焦人才服务引进,形成引人留人用人体制机制的突破;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在准入准营、信用管理、清单管理、审批监管等方面形成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的配套制度体系;聚焦区域统筹,推动重点园区、滨海城市带、中部生态涵养保育区协调发展;聚焦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加快推进rcep、cptpp、depa、中欧cai等规则在海南自贸港先试先行。图片3

迟福林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中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制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是海南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最大优势,也是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法治基石。为此,一要把握《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基本法”“最高水平开放法”“授权法”的主要特点和立法精神,深入学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二要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立法体系;三要形成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大环境;四要服务于做大市场流量、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形成全岛封关运作的立法安排,尤其是要尽快形成“两个总部基地”建设的法治保障。图片4

王萍提出,一年来,海南三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各项相关规定,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下一步,海南法院将紧紧围绕司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这条主线,持续优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指标;全力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快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法院组织体系;积极支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立法工作。图片5

吕红兵建议,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立法工作;将促进产业发展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目标;按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推进海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针对自贸港压力测试的总体目标,专门出台关于试错容错机制的相关规定;尽快建立自贸港法治数据库;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建设,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调解体系、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随后,会议围绕“‘一线’放开、‘二线’管好的立法体系建设”“打造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司法体系构建”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提出,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一要充分认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多重意义,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要求、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中国特色对外开放法律体系;二要全面完整准确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精神;三要优化海南自贸港法治环境,建立高效专业公正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要《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晋平建议,细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规划,形成时间表、路线图,并结合新形势对立法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强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法治保障,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办法》,需要坚持高水平原则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禁限清单及管理办法,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贸易条例》为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和自由的环境,需要保证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大陆间的密切往来。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建议,采取“三步走”策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试点建设竞争法庭和竞争法院。第一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试点竞争合议庭;第二步,通过一年的试点,设立竞争法庭,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初级审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第三步,到2025年,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专门的竞争法院。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常健指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与营商环境优化在法治关系上目标同源、路径一致、相互促进,建议推进“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协同,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同步推进;“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规则中要贯彻市场主体满意的基本标准;依据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原则构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法律规则。

海南省调解协会会长姜丹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双循环交汇点要注重与rcep规则对接。在数字贸易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更新,都应与rcep相关内容相容;要结合rcep数字贸易规则,在数据跨境流动、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等方面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贸易相关制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开放过程中加强对数字贸易监管的有效性、精准性;推动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的引领作用。

海口海关学会副会长童淑敏认为,按着“境内关外”的要求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时间紧、任务重,建议省内相关部门形成海关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案,并发挥法律专家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中的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提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建设相适应的司法体系建设,需要以公平公正公开廉洁为目标,按着非歧视不排外、当事人友好、司法先行、国际化的基本要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最先进的司法体系。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童光政提出,要通过立法加快国内国际双循环重点交汇点的制度构建。一是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货物及相关生产要素循环更加畅通的角度,加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制度构建;二是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角度,加强“一线放开”的制度构建。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史晓丽提出,构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司法体系,要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在国际争端角度就是要强化与国际规则的衔接、与国际投资协定的对接。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副秘书长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提出,将海南建设成为全球争议解决中心,要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法》开展立法尝试;进一步提升海南司法支持仲裁的透明度;加大政府对海南全球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的支持;吸引全球最好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落户海南;推动更多法律人才在海南集聚。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赫然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在立法层面,要处理好借鉴国际经验与符合国家定位相衔接等问题;在执法层面,核心是提高政府的法治水平和服务水准;在司法层面,要构建与司法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

莫干山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世界金融论坛特约研究员纪飞峰提出,海南要立法保障更加自由开放的经济环境;要充分用好立法权减少行政干预,以保障自贸港政策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充分考虑国内法、国际法的兼容性;要积极试点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大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关键是通过立法吸引人才。

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宁宁提出,要对标最高水平开放完善立法体系;着眼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建设构建司法体系;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海南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海南公信力,并将引进人才、资金作为工作重点。图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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